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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吧趁人熟睡盗窃手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9-08-08 08:19:02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06月19日7时许,王某(系95后)在南昌市西湖区某网吧,乘周某睡着时,将放在电脑桌上充电的一部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521元。

    案发当日中午12时,王某在网吧被抓获。当场缴获被盗手机一部,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52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具有坦白、赃物已追缴发还的从轻处罚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8/id/4270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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