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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打击“两抢一盗”活动 念好“五字经”

  发布时间:2009-10-29 09:12:30


        自河南省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以来,柘城县法院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截止10月份,该院共审结此类案件55件116人,审结率达到100%。该院在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突出一个“防”字。通过对近期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进行调研分析、认真总结,发现此类案件存在着未成年犯居多、惯犯、累犯居多、法盲居多的特点。为了取得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将法制宣传教育、犯罪预防等工作贯穿“两抢一盗”案件审理的始终。要求法官不能一判了之,在保证案件审理高质高效和从重从快打击的同时,注重刑事审判的教育、预防作用;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未成年犯帮教管理措施,积极参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犯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工作,构筑未成年犯思想道德建设的教育网络;要求强化案件审判对惯犯累犯的警示和惩治作用,加大对法盲犯罪分子的普法宣传力度,降低这些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和其回归社会以后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我们还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扩大案件的审判效果,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二是坚持一个“快”字。快速立案,开设打击“两抢一盗”立案快速通道,凡符合立案条件的,1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快速审理,建立了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案件快速审的效率机制,加快审判节奏。凡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确保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三是确保一个“准”字。在该院受理的“两抢一盗”案件中,既有犯罪次数多、犯罪数额大、犯罪情节严重的,也有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既有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也有偶尔失足的;既有不主动认罪,无悔改表现的,也有自首、立功,真诚悔过的。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既严把事实关,又严把证据关;既罚当其罪,又宽严相济;既考虑到案件之间的平衡,又考虑打击的效果,确保准确定罪,准确量刑,准确适用刑罚。

        四是突出一个“严”字。重点打击农村拦路抢劫和城镇街头抢劫、抢夺,盗窃电力、通信设施、摩托车等犯罪分子,尤其是在专项斗争期间顶风作案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罚原则,依法正确地定罪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防止人为“降格”或“拔高”处理的现象,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五是实现一个“好”字。此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打击和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围绕此目的,该院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首先对于社会危害性大,团伙犯罪、惯犯、累犯等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不大,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等,注重教育和感化。其次坚持做好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判前法律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判后服法教育,将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相结合,实现刑罚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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