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牛某家的槐树因刮大风而砸坏了邻居家养鸡用的储藏室,邻居以其鸡受到惊吓产蛋量下降为由,向其索赔偿未果,于是鸡粪挡道,10月25日,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处闫一、闫二将堆放在牛某院内的鸡粪予以清除。
经审理查明,原告牛某与二被告是邻居,2009年6月3日晚刮大风时原告院内的槐树被刮倒,砸坏了被告养鸡用的储藏室。其随即给被告进行了修缮,但是被告仍不满意,以其鸡受到惊吓产蛋量下降为由,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经村委干部调解无效,被告就将鸡粪堆放到原告院内。
法院认为,二被告将鸡粪堆到原告院内的行为,妨害了原告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其应当排除妨害。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