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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朋友保管手机背后偷偷转钱 女子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9-11-22 08:36:47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11月7日,刘某因病住院,将其手机交由朋友吴某保管。当日,吴某利用刘某微信中某贷款平台转出10000元;同月9日,吴某再次转出14000元;同月17日,转出3000元。上述钱款均被吴某挥霍。

    同月20日,吴某将手机归还刘某,谎称微信内钱款系他人转出,但其愿偿还。后吴某未履行承诺,刘某报案。

    2019年8月19日,吴某被抓获归案。同年9月23日,吴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达成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某其具有坦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自愿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11/id/4682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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