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商丘中院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民间借贷案件突出问题专项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五个一”工作机制开展工作,确保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评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今年底和明年初,通过对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和当前正在审理中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专项排查纠正,建立“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机制,全市法院新发生“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和相关群众举报投诉大幅度下降;“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是成立一个领导组。中院专项评查工作设立领导小组,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殿福同志任组长,中院栾立学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立案庭、审管办、宣教处、纪检组监察处、各民事庭、审监庭、执行局等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二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办、汇总和反馈等工作。各基层院也将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协调落实此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开展一轮专项督导。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中院专项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带队对中院各业务庭和基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方式将采取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查看相关台账、听取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对重点案件听取专门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各院、各庭专项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一系列宣传发动。两级法院充分运用立案窗口、审判法庭、信息调研案例、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宣传,在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及审判法庭张贴警示宣传标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制作“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并在其中明确告知参与伪证行为、虚假诉讼、“套路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效震慑伪证行为,防范和减少虚假诉讼、套路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对虚假诉讼、“套路贷”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中院和基层法院将设立虚假诉讼、“套路贷”排查整治举报电话。
五是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针对自查评查到的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建立完善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等甄别机制。改进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方式,对重点案件实行人案联查、部门联查、上下联查,院庭长跟踪督办,形成防范虚假诉讼和“套路贷”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