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连这栋楼的门都没有出,一分钱诉讼费也没有交,仅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就拿到了赔偿款”,51岁的申某激动地说。2019年12月30日,民权法院绿洲法庭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申某当庭拿到赔偿款10500元。
2019年10月20日上午9时许,崔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民权县顺河乡顺河变电站门ロ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申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民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崔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且违反右侧通行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某无责任。申某受伤后住院治疗16天,支付医疗费7710.88元。崔某驾驶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
民权法院绿洲法庭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受理该案件后,调解员引导当事人登录道交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赔付试算预估损失,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崔某一次性赔偿申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5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民权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交警、调解员、法官等常驻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做到案件快立快审、纠纷联动调处、随案普法宣传,实现交通事故案件“一站式”办理,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