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钱辉因案制宜,心中装着法律和公平正义,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灵活果断处理矛盾纠纷,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成功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化解了邻里双方长达六年的积怨,保证了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王某京与王某伟系邻居关系,王某京居东、王某伟居西,王某京院门朝南,出门向西走王某伟门前到南北大路,此出路王某京已通行近二十年。2013年5月,王某伟在该出路上堆积砖块并垒墙茬,阻止王某京向西通行。王某京提起诉讼,经睢县法院和商丘市中院判决,判令王某伟清除该出路上的障碍物,该判决睢县法院已强制执行完毕。2019年春节前,王某伟翻建房屋后又故伎重演,在该出路上堆放水泥板并挖坑,妨碍王某京出行。王某京再次提起诉讼,睢县法院判决王某伟停止对王某京通行权的侵害,排除妨碍,清除出路上的六块水泥板、树木及杂物,平整在该出路下面隐藏的蓄水池。
判决生效后,因王某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京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钱辉深入调查,获悉两家因该出路积怨已深,三言两语说不清,很难调和。为妥善处理案件,钱辉多次走访当地村委会干部及群众,并与当地政府及派出所等部门联动,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被执行人王某伟做了大量的教育督促工作,但因双方对抗情绪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和解协议。“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与人方便,与己方便。”钱辉不气馁不放弃,从情、理、法三方面继续劝解王某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郑重告诫王某伟若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受到法律严厉地制裁。在钱辉的感召下,在执行措施的威慑下,王某伟终于自愿达成和解,同意履行法律义务。
12月30日,在钱辉的见证下,王某伟清除了出路上的所有杂物并平整了蓄水池,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相邻通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同时也打开了当事人双方的心结,促使邻里团结友爱、和谐相处,受到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