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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纠纷诉法院 法官倾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1-03 09:29:39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黄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连声道谢。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务费纠纷案。

    2018年11月,黄某在巫某承建的某工程务工,双方约定工资数额。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巫某应支付黄某劳务费共计15080元,巫某支付给黄某5000元后,剩余欠款向黄某出具了欠条。后巫某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拒不支付黄某剩余工资款。

    黄某将巫某起诉至宁化法院,要求巫某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0080元劳务费分两次支付,每月支付504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12月30日,黄某从承办法官手上领到最后一笔劳务费时,激动地向法官道谢。至此,这起劳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1/id/47537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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