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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就医盗手机 男子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0-01-19 08:21:52


    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盛夏时节,朱某的儿子中暑发烧,朱某和妻子带着儿子到一家诊所看病。诊断之后医生说,朱某儿子并无大碍,输液之后稍加休息即可,医生随走,但放在抽屉里的手机却让朱某起了歹意。朱某立马用报纸做遮挡,迅速将手伸进抽屉把手机偷出放进口袋,然后离开了诊所。随后,医生发现手机不见,查看监控发现是朱某偷走,立刻报案。后,朱某被沙县公安局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950元。

    另查明,案件审判之前,朱某曾十次因盗窃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9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被告人具备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1/id/4776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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