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统筹兼顾“情理法”,耐心释法析理做工作,成功和解一起长达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实现了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孙某2013年至2014年间多次向宋某借款共计140000元,并于2014年4月22日给宋某出具借条一份,后经宋某多次催要,孙某分五次偿还了38000元,剩余102000一直拖欠没有偿还。2016年4月16日,宋某遂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孙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宋某借款102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孙某仍未偿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被执行人孙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孙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孙某名下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因查询不到被执行人孙某的可供执行财产而一度搁浅。
在得知申请人宋某得重病需要钱治疗后,执行法官积极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通过对被执行人孙某作大量思想工作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在情感上达成共鸣,在解决纠纷上达成和解共识,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孙某筹款把全部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