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商丘中院:巧用微信“隔空”开庭审4案

  发布时间:2020-02-07 13:22:52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确保庭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月5日上午,商丘中院民一庭庭长张倩和其他两名员额法官、书记员在各自办公室利用微信视频系统,采用文字和语音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庭审理4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日上午,案件承办人认真筛选具备微信视频庭审条件的案件,选定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共计4起案件。为确保案件顺利开庭,4日下午,承办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联系,征得同意后,组建庭审微信群,提前核实各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微信视频庭审纪律,同时安排专人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

    每一起案件庭审结束后,及时上传庭审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微信群中核对确认笔录,同时告知其待疫情结束后,到法院纸质版笔录上签字,保证了庭审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

    2月5日上午8点30分,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准时开庭,其他案件依次进行,上午11点36分,4起案件庭审活动全部结束。

责任编辑:杨菊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