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商丘中院在征得双方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微听证会”,完成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案件对外委托中选定鉴定机构,及鉴定事项和鉴定目的、鉴定材料听证等工作,确保了司法技术工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不延迟。

商丘中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完善配备外网电脑及摇号设备,具备远距离、可沟通、方便各方展开工作的条件。工作人员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利用微信建群视频的方式开展听证工作。在本次听证会开始之前,工作人员核实双方身份后,与案件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建立群聊,在群内向双方明确本次“微听证会”的目的和时间,按照约定时间联通双方代理人微信视频,确认双方均在线后,该案承办人主持本次听证会议,按顺序内容逐一进行听证、确认。

“感谢两方代理人的配合。”“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不到一个小时,本次“微听证会”工作顺利完成。整个过程沟通顺畅,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当事人(代理人)双方均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