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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留言谎称有口罩出售骗钱

江西乐平一被告人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发布时间:2020-02-21 11:30:24


    2月20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诈骗案,被告人马某亮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26日以来,被告人马某亮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某软件评论留言,谎称“家里备了三箱口罩,自家留一箱,多的出售,十元一个”。多名看到评论的被害人遂通过该软件与马某亮联系,马某亮要求被害人先付款再发货,待被害人通过扫描马某亮提供的支付宝或微信二维码转账成功之后,马某亮便将对方拉黑,以此方式共骗取3237.99元。案发后,被告人马某亮通过其家属退还了全部赃款。

    开庭前,乐平法院依法为马某亮指定了辩护人。

    乐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亮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口罩出售的事实,利用网络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马某亮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马某亮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2/id/48077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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