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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五项措施完善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11-06 14:04:05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动态管理,促进司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睢阳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工作,营造了“人人重绩效、人人创绩效”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绩效考核工作,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省委、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市中级法院印发的《2009年度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科学管理新机制,成立了以院长袁功景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并抽调3名业务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专职从事绩效考核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院绩效办根据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订了内容翔实、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综合部门记录相结合、考核结果与院党组分包领导责任相结合),准确及时地反映全院审判业务和综合管理工作状况。

        三是科学设置考评体系。每次考核都围绕“服务审判和执行”这个中心,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引导全院各项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根据不同阶段法院工作侧重点,设置相应的考核项目,把绩效考核工作与法院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使每次考核都能起到很好地导向和激励作用。

        四是实现考评结果公开、公正。考核中遵守客观、直接、具体的原则,尽可能真实反映实际工作状况,考核结果通报全院。对审判业务庭审判质量和效率等可以量化的指标,如结案率、民事案件调撤率、上诉改判率、上诉发回率、巡回审判率,逐庭逐项排名。对综合管理部门业绩实行事实材料认定制,无实据者不得分。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使各庭室(局、队)清楚认识到自己在全院的位置和与兄弟庭室的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

        五是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对每次考核工作,院党组都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切实可行地解决办法。对考核结果,院党组都要召开全院中层领导会议进行逐项点评,对表现较好的部门提出表扬,对问题较多的部门限期整改,并与院党组成员分包领导责任相结合,确保每次考核都起到查漏补缺、促进工作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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