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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足不出户领到款 感谢法院和法官

  发布时间:2020-03-03 08:11:11


    “我没出门就领到了执行款,还是执行法官有办法,你们能治住他,有了这12000元,孩子的生活就有保障了,谢谢你们。”3月2日中午,申请人侯女士收到1.2万元的执行款后,高兴地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

    2014年1月8日,经虞城县法院主持调解,侯某和乔某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侯某抚养,乔某于每年2月20日之前支付当年抚养费2400元,直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为止。

    离婚后,乔某对侯某一直心生怨恨,也没有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侯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乔某,但没能联系上,也没有查询到乔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没放松对乔某的执行。2020年2月27日,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在侯某的配合下,终于查询到了乔某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给乔某打电话说:“这5年的抚养费共计12000元,你一直没有履行,今年你再不履行,法院将会把你拉入失信人黑名单,你今后的生活会受到很大影响,以后还会被拘留甚至判刑。”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乔某一次履行了5年抚费12000元。3月2日,执行法官将执行款发放给了侯某。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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