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商丘中院立案二庭法官通过“云间”系统接谈一位再审申请人。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申请人当场撤回再审申请,一桩困扰两个家庭多日的婚约财产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男青年董某和女青年李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并订婚,订婚时董某给李某家人彩礼66000元,后董某又给李某家人大礼10万元。2019年6月18日,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当日,董某与李某因感情淡漠没有同居生活,第二天李某就回了娘家,双方因彩礼返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经一、二审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农村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董某和被告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据法律规定,被告所收取的彩礼应酌情返还给原告,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酌情予以部分支持,结合本案案情,酌定被告李某向原告董某返还彩礼13万元。
二审判决生效后,女方李某向商丘中院申请再审。再审审查期间,由于受疫情影响,3月6日,中院立案二庭法官通过“云间”网络系统接谈了再审申请人李某,从多方面对其明法析理,告知原审判决已经充分照顾到了女方的权益,并劝慰其放下过去的包袱,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在与法官的沟通中,李某终于解开了思想疙瘩,当场表示撤回再审申请,凑钱履行生效判决。两个家庭因婚约彩礼引起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醒:对于缔结婚姻,男女双方可要深思熟虑、慎之又慎,千万不能视婚姻为儿戏。否则,不仅浪费金钱和感情,还可能连累家人,甚至对簿公堂、诉讼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