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已经到了,我们公司的农资款还没有收上来,没有钱发货,农户急需的种子农药就发不过来,这可咋办呢?”3月2日上午,申请人某农资公司负责人杜某在当天立案执行后,内心非常焦急。
案件分下来后,承办执行法官牛艳辉考虑到该案执行事关民生,尤其是春耕备播,农资是关键,便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孙某。当时,孙某刚刚起床,一听说法院执行,就在电话中“大倒苦水”,称“疫情期间哪儿也出不去,外欠账也收不回来,心里比谁都急”等等。
在沟通中牛法官了解到,孙某与申请人原来就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一个是零售农资,一个是批发农资,双方合作好几年了,就让孙某设身处地从申请人角度考虑。孙某承认因为拖欠申请人农资款,影响了公司“进货”,答应现在就出去借钱,同时,孙某向牛法官提出一个顾虑:“我要是筹措回来农资欠款,他们公司今年还能给我继续供货不?”
牛法官又转回头给杜某打电话,将孙某的保证和顾虑告知杜某,杜某表示理解,并承诺今后还会继续向孙某供货。在得到杜某的承诺后,孙某让牛法官放心,保证在一个星期之内,把欠款还清。

3月9日9时许,孙某带着50000元现金来到夏邑县法院,同时来到的,还有杜某。点验好现金后,杜某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他表示现在就把这钱汇给厂方,让厂方发货,争取公司尽快复工,及时向农户供应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