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涉农案件的指示精神,结合职业特色和本院的实际情况,找准审判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切入点,增强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采取三项措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和大局观念。该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胸怀大局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关注与“三农”有关的涉农案件工作,在努力完善民主法制的基础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领会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为培养爱农、护农意识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落实“关注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该院为方便群众诉讼,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诉讼引导员制度,专门安排多名资深法官,轮流对前来起诉的群众满腔热情地进行诉前引导。前来诉讼的农民可到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再由法庭统一到法院登记备案,避免较远地区的农民往返数十里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的情形发生。同时对于老、弱、病残或其他行动不便的农民,实行上门服务,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对赡养、追索抚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从而优化农民诉讼环境,努力减轻农民诉累。
三、利用“三位一体”,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该院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诉讼环境,建立以县法院为主体、以基层法庭为依托、以巡回审判点为前沿的一体化服务措施,积极发挥五个人民法庭的协调作用。同时学习桐柏法院的先进经验,大胆采用简易程序,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该院多名法官趁农忙时节,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村头巷尾,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就近开庭,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现场以案说法,兼顾法制宣传,方便了农民诉讼,促进了农业发展,维护了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