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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法官扣划速度快 申请人满意连声赞

  发布时间:2020-03-12 09:01:38


    “谢谢,谢谢,要不是法官使劲,我这十万块钱不知啥时候能摸着哩!”3月10日下午,申请人王某收到执行法官发放的执行款后,感谢的话说个不停。

    2015年至2016年期间,申请人王某及同伴在被执行人宋某承包的虞城县一处建筑工地为其提供劳务。结算工资后,被执行人宋某欠王某工资10万元,于2016年2月6日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并约定利息,要求在2016年正月二十日以前还清。

    到期后,经王某及同伴多次催要,宋某以各种理由推迟还款。王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2019年4月25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宋某给付王某工程劳务费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6月18日,王某向虞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给宋某打电话,没有打通,也没有查询到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从侧面了解到,宋某一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人难找,财难寻,案件一度搁浅。

    2020年春节过后,受疫情的影响,执行法官只能采取电话执行、微信执行、短信执行的方式,

    2020年春节过后,受疫情的影响,执行法官只能采取电话执行,微信执行,短信执行的方式,执行法官将以前的未结案件集中进行梳理,王某的案件又被重新提上日程。

    3月9日,在申请人王某的积极配合下,执行法官得知宋某的银行账户里有一笔刚打的款项,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银行进行扣划,并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人。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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