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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20天执结1800万 快立快执涉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3-19 09:11:30


    近日,睢阳区法院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高效执结一起18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从立案到执结,执行法官仅仅用了20天。据了解,原告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某建设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一直为被告承建的两个庄园项目供应钢材,被告一直违约不按合同支付货款。2019年1月31日,经双方对账,被告山东某建设集团共欠原告14067567元。被告出具欠条保证在2019年2月28日前付清全部欠款及违约金、利息,逾期自愿支付欠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由于该款经原告催要,被告迟迟没有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于2019年10月29日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令被告山东某建设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钢材款14067567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2月1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山东某建设集团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为尽快收回货款,投入后续生产经营,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向睢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该院执行局局长王青田十分重视, 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订执行工作方案。鉴于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杨健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与此同时,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全面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资金10100000元。

    为尽量缩短执行周期,执行法官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被执行人讲述了相关的执行案例及经验教训,借助全国“决胜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声势,对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得知法院要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山东某建设集 团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迫于法院执行的威慑力,经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山东某建设集团支付 判决金额加违约金共计18085522元。

    当天,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山东某建设集团公司账户 划拨执行款共计18085522元,并通过法院账户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868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代为缴纳。至此,一起18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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