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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款亲人反目积怨恨 好法官多次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09-11-09 11:02:33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1月6日,经过睢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使一起案件中势同水火的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达成调解协议。

       2007年2月份原、被告共同出资购买一辆车,两个月后车辆分给二被告所有,由二被告付给原告现金54000元,二被告并于2007年6月29日向原告出具一借条,约定月息1分,2007年底还清。约定到期后,原告曾多次讨要,二被告拒不还款。被告辩称,该款非二被告向原告所借,而是原、被告合伙购车清算后所达成的协议,且原告所提供借条非二被告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被告欺诈所生,该债务缺乏事实依据。

        该案经一审判决即2008睢民初字第(15)民事判决,原告不服上诉至商丘中院,商丘中院撤销了原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当本案主审法官拿到此案时,发现原、被告双方存在特殊的关系,即被告是原告的亲舅,这么近的关系搞得如此僵,亲人反目成仇,亲情无存。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纠纷,双方肯定会继续敌视,引发新一轮的诉讼。

        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此案如果能调解结案,结果会比较理想,毕竟他们是一家人。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主审法官决定先进行庭前调解,分别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是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言辞激烈,情绪激动。本案主审法官只好暂时给双方下达开庭传票,但心中并没有放弃调解的念头,心想也许开庭通过双方充分的质辩发言,对化解双方矛盾会有利。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调解初始阶段,在利益上,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主审法官积极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得失,从审理程序上告知双方如果官司继续打下去,必将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增大诉讼成本,对双方不利。主审法官又从亲情入手,不厌其烦地对双方进行调解说理。为了调和双方矛盾,主审法官说哑了喉咙,双方当事人看在心里,彼此之间对立情绪有所松动,经过主审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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