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媒体关注

河南商丘:以案释法有成效 倾力执行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0-03-19 16:07:16


    3月17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案释法,着力宣传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拒不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被执行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9月11月19日,原告谢某与被告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曾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利息至实际还款日)。履行期限届满,被告曾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借故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将曾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鉴于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曾某取得联系,“隔空”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沟通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讲述类似的执行案例

    及经验教训,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将面临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表明法院执行的决心。通过法官的一番释法说理,迫于执行高压,被执行人曾某经过思想斗争,主动联系法官希望与申请人和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3/id/4856841.shtml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