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通过诸多案件的调解,逐步形成了“活”、“细”、“巧”、“实”这个四字方针,有力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仅今年8、9月份,就收案254件,其中调解了208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活”,不拘泥于形式,采取灵活多变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找准当事人的 “情感共鸣点”、“心理结合点”、“利益平衡点”、“利益分歧点”,不仅仅为调解而调解,而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作为一种乐趣,因案件的不同而选用不同的方法,不死板硬套。
“细”,在调解前,尽量细致的、全方位的了解尽可能多的信息,以便更好的明白当事人的所想,把调解做细,使调解准确,有成效。
“巧”,也就是巧借东风,借助诉讼代理人、基层调解人员、说情人等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帮助法官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调解更具有活力。
“实”,该院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调解范围和调解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行政案件调解率40%以上,执行和解率30%以上,并明确奖惩,切实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为调解增加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