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房子交付完成,以后我就能睡个安稳觉了,这是我期待的最好结果,感谢法官和网格员,没有你们的辛苦付出,这个房子我真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手。”4月23日上午,当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马伟将新配的钥匙交到申请人武女士手中时,武女士非常高兴。
说起这个案子,武女士非常激动。2014年10月24日,经一个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案外人窦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出资60万元,借给被执行人赵某使用。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月息15‰,逾期利息每天按贷款余额的5‰计算,并以其位于虞城县城关镇的一处房产作抵押,中介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015年7月25日,武女士与窦某签订《债权置换协议》,窦某并将上述债权交与武女士,债权所从属的权利也随之转移。2016年11月20日,赵某向武女士出具保证书一份,保证2017年3月20日前将欠款还清武女士。武女士自认赵某已付利息至2015年1月1日。但是余款一直未付,武女士多次讨要未果,形成诉讼。
2017年10月31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赵某偿还武女士欠款60万元及利息,武女士对赵某用于担保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赵某没有还款能力,也没有变卖房产。2018年4月10日,武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法院于2019年先后两次在虞城县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赵某的房产,两次均流拍。2019年10月30日,武女士同意以第二次流拍价127万元接受该房产,用以抵偿自己的等额债务。
2019年12月23日,虞城县法院向该房屋出具了强制搬迁公告。由于该房产位于旧城区,上下两层,有4间门面房,又是学区房,6个租户,情况较为复杂。更大的难题是,赵某的老父住在二楼很多年,不便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4月份以来,执行法官邀请当地的网格员帮助武女士做租赁户的工作,网格员利用人地两熟的优势,协调租赁户与武女士自愿签订了租赁合同。
4月23日上午,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对赵某的房产进行强制腾空。在城关镇4名网格员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叫来开锁公司人员,对一间房门锁开锁换锁。随后,执行法官和网格员又一起来到老人的住处,做老人的工作。
老人以没有地方住为由,拒绝搬迁。网格员说:“老先生,你别说瞎话了,你能瞒住法官,瞒不住我们,我知道你在村里有房子,你跟你儿子赵某住在一起,你也不在这里常住,偶然来一回,替你儿子看着房子,对不对?”
执行法官说:“这个房子已经不是你儿子的了,你赖着不搬走,是你儿子让你这样做的吧,你这是违法行为,与法律对抗,防碍执行,今天拘留不了你,就拘留你儿子。”
另一个女网格员说:“老先生,快点回家吧,恁大年纪了,好好安度晚年,安抚好你儿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啥价钱可讲的。”
在巨大的执行压力下,老人无言以对,只好离开房间。执行干警将房间内的物品清点后,搬出房间,并让开锁人员换了新锁,将钥匙交给武女士。至此,整栋房屋的交付工作圆满完成。武女士对执行法官用心执行,网格员耐心协助,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