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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财礼纠纷难解 执行法官巧平息

  发布时间:2020-05-18 10:09:07


    “她在夏邑,我在虞城,订婚之前彼此不了解,她有意隐瞒病情,浪费我的感情、精力和钱财,是让我最不能接受的。”5月15日上午,在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申请人孟某在收到10万元的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说出了自己内心的委屈和痛苦。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竟某在媒人的介绍见证下,见面订婚,按照豫东风俗习惯,孟某给竟某彩礼款10.1万元,以表示十万里挑一之意。自2019年2月16日至同年5月6日,竟某因分裂样精神病在虞城县精神病病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孟竟两人之间已经解除婚约关系。孟某去竟某家索要10.1万元的彩礼时,被拒绝,引发诉讼来院。

    2019年7月10日,虞城县法院判决竟某返还孟某彩礼款10.1万元。判决生效后,竟某及竟某的家人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11月19日,孟某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给竟某打电话,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接电话的是竟某的母亲,竟母说:“我们不返还彩礼是有原因的,是男方先提出退婚的,按照规矩,彩礼是不返还的。”

    执行法官说:“你说的男方先提出退婚,彩礼不返还,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法院审理时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并且判决已经生效,不履行判决就是对抗法律,是要受到制裁的。”

    郑母又说:“男方退婚后,俺闺女受了很大刺激,精神出现了问题,住院花了几万块,男方没出一分钱,应该从彩礼中扣除医疗费,这彩礼钱不能给他。”

    执行法官说:“你和你的家人应该好好看看判决书,判决书写的很明白,你闺女在订婚前已经发病了,是你们刻意隐瞒病情,这也是男方退婚的一个主要原因。”

    执行法官还说:“你闺女有病,不忍心对你的家人采取拘留措施,但并不是不能采取拘留措施,法律不是儿戏,判决一定得履行,这是底线。”

    最后,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竟母替女儿返还彩礼款10万元给孟某。

    5月15日上午,执行法官将10万元执行款发放给了孟某,孟某同意结案,并对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用心执行,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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