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加大反家暴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004份。报告指出,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更加注重对家庭成员人格、安全、情感的保护。
在生活中,仍有不少人并不清楚有反家暴法等法律的存在,对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了解更是少之又少。面对暴力,家暴受害者往往选择一味地忍耐与退缩。
尽管反家暴法实施已经4年,但仍有许多人并不了解家暴的性质。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然而,一些施暴者会显露出云淡风轻的态度,并不觉得施暴是违法行为。
反家暴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立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对于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和维护家庭和谐安定,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