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6月2日,睢县法院利用麦收季节开展2020年疫后首次集中执行活动,再度向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
凌晨5时,天刚蒙蒙亮,睢县法院35名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整齐列队,在执行局局长司连杰一声“出发”令下,按照集中执行预案,兵分两组,向被执行人住所地进发。
1.劳务合同纠纷案
执行一组来到尚屯镇被执行人尚某家中。尚某2018年带领吕某等5人在工地干活,但完工后尚某以种种理由推脱,在睢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后,仍然拒不结算工资。尚某被拘传至睢县法院后,执行法官给其做思想工作:“你所拖欠的几个人的工资,多则数千元,少则几百元,数目也不是很大,你完全有履行的能力,如果今天你还像以前一样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对你做出司法拘留的处罚。”尚某本以为几千块钱的“小事”,法官根本不会重视,没想到现在竟然要闹到被拘留的地步,于是赶忙向法官承认错误,在当天就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2.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执行二组来到城关镇被执行人吴某家。吴某和申请人王某系邻居,2000年王某到外地跟儿子居住,吴某便占用了王某家外墙皮一块空地养羊。在执行过程中,吴某一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今天,执行法官来到后,耐心劝导吴某:“王某以前在外地帮子女照看小孩,现在那么大年纪了,想回老家养老,可是你却霸占了他们家一块宅基,你们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于心何忍呢?”在法官的劝说下,吴某终于被说动,和执行干警一起清理了涉案宅基上的砖块,拆除了羊圈。
3.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白庙乡,执行二组将为陈某做担保的李某拘传至法院。2018年,在李某的担保下,申请人曹某借款给陈某,双方约定了利息,但逾期后,陈某却拒绝偿还欠款和利息。在此案中,李某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应当清偿债务。李某被拘传至法院后,在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后,明白了自身应负的法律责任,于是便打电话让家人送来了执行款。
此次执行,历时8个多小时,辗转尚屯、白庙、城关、董店等8个乡镇,至当天下午,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当天7人履行义务,2人被司法拘留,执结案件14件,执行到位标的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