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本辖区行政机关取得相互信任,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优化司法环境,睢县法院行政庭采取六项措施,在案件审理、执行以及信访工作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与处理,通过五项措施的实施,该院与行政机关间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一司法建议定期反馈。由法院定期汇总行政诉讼情况,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败诉原因,逐一分析总结,并向行政机关提出可行性建议。行政机关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认真研究、总结,完善执法规范,最后再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法院。
二联席会议共解难题。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主要是通报行政诉讼情况,剖析典型案件,共商改进对策。针对共性问题,统一行为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督促落实。
三疑难案件提供帮助。通过到行政机关讲法制课、进行法律指导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提高。定期邀请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人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增强其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
四诉讼协调化解纠纷。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法院结合行政诉讼案件个案的不同情况,及时开展分析,理清案件纠纷形成的原因和发展过程,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协调的方式,动员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多数案件在行政机关自动纠错后,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这种做法既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达到了及时主动纠错、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
五依靠领导接受监督。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工作中,该院坚持大要案报告制度,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和集团诉讼的案件,或者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的案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中院,争取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支持。通过以上措施,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有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了讲法治、讲诚信、讲和谐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