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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网格员协助执行 助力农民工维权 

  发布时间:2020-07-06 09:11:51


    “官司我是打赢了,可是老潘还是不给我钱,多亏执行法官用心办案,网格员协助执行,想尽办法帮我要回了欠款,我非常满意。”7月3日上午,在虞城县执行局接待室,申请人姚某收到15183元执行款后,面带微笑,不停地表示感谢。

    2016年12月26日,农民工姚某经朋友介绍应聘到某物流公司上班,并签定了劳务合同。2019年3月,姚某与物流公司因待遇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形成诉讼。2019年9月27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公司支付给姚某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款、培训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5183元。

    判决生效后,物流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物流公司的法人代表潘某对判决无动于衷。2020年4月29日,姚某申请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给潘某打电话,没能打通。执行法官决定到物流公司去一趟,想简单又和平地执结案件。

    执行法官首先联系了当地的执行网格员。巧的是,该网格员人熟地熟,又和潘某非常熟悉。执行法官在网格员的带领下,来到物流公司。

    执行法官说:“法律不是儿戏,法院判决必须履行,今天来就是来执行姚某的案件,你不履行法定义务,对你的物流公司将会非常不利。”

    网格员说:“老潘,欠债还钱,天经地仪,钱又不多,把钱给姚某,这事算完了,和气生财,不要因为小事耽误生意。”

    潘某说:“这点小钱不是个事,我就是想拖拖他,他态度蛮横,说话又能,还跟我大吵大闹,我就是不想给他。”

    网格员说:“以前的事已经过去了,别再说了,你这一万多块钱不给他,法院会查封你的账户,将你拉进失信黑名单,对你的生意会产生很大影响,你不要因小失大。”

    在执行法官和网格员的合力劝说下,潘某当场履行了15183元的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韩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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