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宗旨,制定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并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院向社会公布承诺了“十件实事”。为了便于群众诉讼,该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等老百姓最便利的地方。为了实现社会和谐,消除信访压力和不稳定因素,该院实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的方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把绝大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层。
该院通过多种形式的司法为民活动,工作成绩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人民满意度”在上级法院测评中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