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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3 17:52:46


    7月31日,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兵带领调研组一行14人,到商丘两级法院调研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商丘中院召开座谈会。

    上午,刘兵副主任一行先后到梁园区法院、柘城县法院实地调研,观看了优化营商环境展板,听取了专题汇报,征求了当地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殿福及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下午,刘兵副主任一行来到商丘中院,参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观看优化营商环境展板,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陈殿福院长汇报了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情况。部分基层法院和中院部门负责人围绕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进行了座谈发言。
    刘兵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刘兵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着力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法院作为司法机关,通过公正司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是历史使命,更是责任担当。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自身工作摆进去,找准点、定好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二是着力落实好《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市两级法院要结合审判职能,针对市场主体反映最为集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把《条例》要求体现在司法过程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要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营造阳光便民的司法服务环境;加强对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营造安心稳定的创业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四是着力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审判队伍 。
    调研期间, 调研组成员抽取商丘中院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了《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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