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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秋雨连绵下 执行不停歇

  发布时间:2020-08-17 17:08:34


    8月14日早上,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着淅淅沥沥的秋雨,驱车前往利民镇执行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执行干警将正在一个农家超市内打牌的被执行人刘某抓获,带上警车,戴上手铐。

    事情回到2年前,2018年8月15日,被执行人刘某和申请人王某在本村一村民家中吃饭喝酒,吃饭期间,两人因故发生口角并起了争执。饭后,刘某回到家中拿一把菜刀来到吃饭的村民家中,将王某左前臂砍伤,后经法医鉴定,王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构成十级伤残。后经调解,刘某向王某赔偿44000元,剩余赔偿款双方迟迟达不成一致,引发诉讼。2019年9月18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王某剩余损失14808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20年5月20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同样面临着“人难找,财难寻”的难题。执行干警去了刘某家几次,没有见到刘某,也没能从刘某名下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0年8月14日早上,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得到一条确切信息,刘某正在村里一个农家超市内。连日来,虞城县秋雨连绵,执行干警冒着淅淅沥沥的秋雨,驱车直奔刘某所在的超市,将正在超市内打牌的刘某抓获,带上警车,并戴上手铐。

    “钱又不多,你今天必须想办法履行判决义务,否则你就回不来了,送你去拘留所。”执行干警对刘某说。

    眼看被带走,刘某慌了神,表示愿意当场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刘某在亲朋的帮助下,在淅淅沥沥的秋雨中,刘某以微信转账的形式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韩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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