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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纷争终调解 为企纾困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0-09-23 14:55:20


    9月21日一大早,商丘中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法官就接到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激动的声音,该负责人多次说到一定要亲手把这幅“倾力调解止纷争,办案廉明解民忧”的锦旗交到承办法官手里,才能表达其感谢之情。而就在几天前,该案的另一方当事人韩某已经向承办法官送来一面“一身正气,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谢意。是什么案件能够让本是对立的双方当事人纷纷感谢二审法官呢?

    本案起因于10年前的一起采光权纠纷,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商丘市区开发建设某商品房小区,韩某以某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房屋影响其采光为由要求该公司进行补偿,双方经协商于2011年11月20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双方进行房屋产权置换,某置业有限公司向韩某补偿其新建房屋5套共计325㎡。竣工后,该工程的承建商因工程款问题,申请法院查封了双方协议约定的其中2套房屋。因某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较多,多处房屋被查封、抵账,无法交付双方约定房屋,韩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某置业有限公司向韩某交付5套房屋,并支付逾期回迁费直至实际交房之日止。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商丘中院。
    商丘中院受理此案后,合议庭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某置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原应置换给韩某的房屋,部分被案外人申请查封,其中1套房产更是被建筑商占有装修入住,想要把房子要回来重新交付给韩某可谓难上加难。合议庭认为,本案调解更易于矛盾的化解,但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鉴于此种情况,合议庭并未急于下判结案,而是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不断寻找调解突破口。一方面,积极与某置业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并找到占用案涉房屋的建筑商进行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得知韩某的母亲是一名90岁高龄的离休干部,通情达理,便通过其子女帮助做工作,向其分析利害关系,做其思想疏导工作。
    经过数十轮的调解,双方之间的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从锱铢必较最终转变为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既解决了企业经营发展的难题,也让被拆迁户顺利住进了新房,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韩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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