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柘城县人民法院在认真做好法庭审判工作打击犯罪的同时,不断探索建立打击防范“两抢一盗”犯罪的长效机制,自上而下提高审判意识,注重多方并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并积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做好审判的“四个延伸”,在严格保证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首先,针对打击“两抢一盗”刑事犯罪工作的严肃性,该院党委高度重视,全院干警及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助,将立案、审判、宣判及判后答疑乃至信息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使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达到思想、行动的统一,以收到最佳的预期效果。自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及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继续发扬带头审案的优良传统,亲自开庭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分别担任审判长,先后审理了两起涉抢案件并当庭宣判。通过院长亲自开庭审案,对引领全院审判人员切实增强庭审驾驭能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度,从而推动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带动了公开审判制度的全面落实。
其次,为了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除采取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发司法建议、争取媒体报道等“走出去”送法上门的方式之外,该院还采取邀请被盗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公开退赃等“请进来”等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的审判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对“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预防。
第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到“四个延伸”,一是庭审准备从单纯送达诉状向庭前教育延伸。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向被告人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政策,了解被告人的认识和心态,深入到被告人住所地或就读学校了解被告人的有关情况,找准感化点,促进被告人悔罪。二是庭审活动从单纯坐堂问案向法庭感化延伸。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不仅查明事实、分清罪责,还注重了解被告人的社会背景、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活动,有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三是审判效果从快审快结向回访帮教延伸。该院在坚持快审快结使犯罪分子及时得到有效打击的同时,对已判刑罚的被告人建立帮教制度,进行案后回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特别是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定期回访,与其所在学校结成帮教对子,形成动态监控,对他们进行亲情关怀,以有利于促使其改过自新。四是审判场所由法庭向社会延伸。在审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被盗单位、被告人所在地、学校等地点作为审判场所,最大限度地震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