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中院的法官,为我们的老员工解决了后顾之忧,也让企业更有信心轻装前行!”近日,商丘中院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10起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既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减轻了负担,受到双方的高度评价。
据了解,河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商丘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为应对这一不利局面,该公司决定转型升级,并将部分员工整体转移至另一家能源科技公司。由于公司未与其中10名员工及时有效沟通,该10名员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分别向商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诉至梁园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该10名员工不服,均上诉至商丘中院。
商丘中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倾听诉求。考虑到该系列案性质特殊、涉及人员较多,且这10名员工均是从全国各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部分人员还担任着公司高管,如不能妥善处理,将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商丘的营商环境,在案件审理期间,审判长闫文超和合议庭成员许长峰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多次牺牲休息时间与每一个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最终,经过法官大量调解工作,河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1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现该10名员工已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为新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对此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并分别通过电话向法官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