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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五机制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发布时间:2009-11-20 14:21:38


        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由院党组成员、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绩效考核办公室,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工作中,梁园区法院坚持以审判质量与效率为核心,通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类与分级相结合、综合与单项相结合、部门与个体相结合的方法,以指标为尺度,精细衡量,综合评价,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基础。

        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梁园区法院要求各部门要把重点放在发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原因上,特别是对个别干警政治、大局意识不强、案件质量、结案率、调解率发展不平衡、落实司法礼仪管理不严、办理疑难案件积极性不高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剖析问题的实质,从中吸取教训。

        准确预测,防患未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可能引发涉诉信访、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问题,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排查,准确预测,及时化解,妥善处理,防患于未然,努力把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完善措施,明确要求。在认真总结成绩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干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可行的建议,制定切实有效地措施。结合开展巡回办案、巡回开庭活动,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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