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钱法官不辞辛苦尽心尽力执行,帮我及时止损,我对这个执行结果非常满意。”4月28日下午,河南省睢县法院执行法官钱辉成功执结一起棘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李某领到1.4万元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据悉,2018年9月27日,张某因承建工程向李某购买钢材,李某依约定分多次将钢材运输到指定地点,张某为李某出具有签收凭据,工程结束后,张某仍有85055元钢材款为支付给李某。李某多次讨要未果,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2019年10月份将张某起诉至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给付李某货款85055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月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钱辉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义务。钱法官始终联系不到张某,遂到张某居住村的村委走访了解情况,得知张某刚刚去世。张某的突然离世让案件执行一度陷入了困境。为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利,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查找张某去世前留下的财产线索,终于经过多方了解,承办法官得知张某去世前,留下了一批钢材,其儿子继承了这批钢材。为帮助申请人尽快要回欠款,钱法官多次与张某儿子进行沟通,最终张某儿子同意将父亲留下的这批钢材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抵给李某。这批钢材在外地,如果运回到睢县再出售,除去高昂的运输费和装卸费,利润所剩无几。显然,如果一味死板地强制执行这批钢材,并不能很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钱法官考虑到张某儿子也是子承父业经营建材生意,这批钢材留在原地给张某的儿子更为合适。为了达到更好的执行效果,钱法官给李某、张某儿子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调解,最终李某放弃执行钢材,张某儿子向李某一次性支付1.4万元,至此事结案了。
钱法官秉承“解民忧、办实事”的宗旨,经劝解,张某儿子再次替父亲履行了另外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给付申请人工资一千元。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睢县法院执行局努力将活动成效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