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梁园区法院执行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担心疫情期间因使用身份证被法院查获,赶忙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使案件成功执结。
去年4月至9月间,被执行人商丘市某建材公司多次在申请人贾某某处购买白灰,累计欠申请人货款13.2万余元。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给付。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货款13.2万余元及愈期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继续采取躲避、拖延等方法,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人权益,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人限制高消费。
近日,疫情再次发生后,被执行人由于在多种场合被查验身份证信息,担心有朝一日自己被法院查获,于是,其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