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2月3日,当贵州打工妹吴东英手捧10000元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向法官道谢。
11月29日,星期日,正当别人在家休息之时,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李口法庭的法官们却在为了一个来自贵州省的打工妹忙前忙后。
这位民工叫吴东英,现年20岁,贵州省从江县人,侗族。2009年元月份,吴东英跟随别人来到睢阳区李口镇李爱红的窑场打工,工作过程中,其右手腕被机械轧伤,住院治疗后,其伤情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吴东英多次与窑主李爱红协商未果,于2009年11月21日即星期六,来到睢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考虑到吴东英家居外省,在商丘无栖身之处,且天气日渐寒冷,立案庭在没有办理立案手续的情况下特事特办,即时通知该院李口法庭庭长张国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利用节假日时间,通知对方当事人李爱红到李口法庭协商解决此事,因双方意见分岐较大,星期六那天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一个20岁的女孩,从贵州来到商丘,经历的艰难可想而知,李口法庭的法官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庭长张国强与审判员陈广军经商议决定第二天再次放弃休息,利用星期天组织双方再次协商。
2009年11月22日一大早,李口法庭干警陈广军、赵伟、鞠洪涛与吴东英及窑主李爱红就赶到了法庭,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午1点30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12月3日前,窑主李爱红支付吴东英赔偿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