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陵法院司法技术科介入调解,使一起民事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介绍,该案当事人是同村人,3人均为未成年人。今年2月份,二被告在乘坐原告的三轮车回家时,两人因放鞭炮将原告眼睛炸伤。3人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因此次事故大伤和气,后又因治疗费用谈不拢,原告诉讼至法院。
在审理期间,原告出具了其做的十级伤残鉴定结论。两被告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案件转入宁陵法院司法技术科。
该科干警站在司法为民的高度介入调解,通过做被告法定代理人工作,为其讲解重新鉴定的利弊,又对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劝解,让原、被告从同乡情、同学情互相着想。
最终,原、被告都同意让步,并达成了和解意愿。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