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中院法官主持了正义,作出了我们普通老百姓接受的判决。谢谢!”12月31日上午,睢县尤吉屯乡的余某某夫妇分别将锦旗送到商丘中院审监庭、刑一庭法官手里。
据了解,余某某的父亲余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同时判决父子二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们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反映问题并提出申诉,商丘中院刑事评查组、刑一庭安排专人调取卷宗,认真研判,查看了案发现场,最终以现场监控视频为突破口,将案件进入再审,作出改判,认定余某无罪,判决余某某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裁判结果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虽经法官多次婉拒,余某某夫妇仍代表全家人,专程给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