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0日早上,夏邑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连夜将被执行人陈某从河北省秦皇岛市押回到夏邑。当天下午,陈某的亲戚将5万元现金交到法院,并请求下余欠款分期分批偿还,申请人汪某同意陈某的还款计划。看到被欠的钱款终于有了着落,汪某对办案干警十分感谢,连声说“想不到”。
陈某与汪某是中学同学,2016年底,陈某以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汪某借款35万元,后经多次催要,偿还了13.8万元,仍下欠21.2万元,后经法院判决,陈某应当偿还所欠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承办法官调查得知,陈某近几年一直在外地收购烟酒,银行和微信上均有多笔收入和支出的流水信息,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遂以陈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通过陈某的家属通知陈某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陈某心存侥幸,一直避而不见,也不履行还款义务。
1月29日下午,申请人汪某得知陈某在秦皇岛市,但又担心临近春节,司法机关能否会将陈某拘留,带着疑虑来到夏邑县法院。承办法官迅速与驻法院打击拒执大队的民警沟通,马不停蹄赶到秦皇岛,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连夜将陈某押回夏邑县。
1月30日下午6点,陈某的亲戚将5万元现金交到法院,并请求下余欠款分期分批偿还,申请人汪某同意陈某的还款计划,公安机关依法为陈某办理了取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