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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执行到位100万赔偿款!这个法官很给力

  发布时间:2022-03-31 17:40:10


    “拖欠了6年的赔偿款,现在终于拿到了,太感谢咱睢县法院了!”3月30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商丘某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三(化名)将写有“公平与公正,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睢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海涛手中。该劳务公司在2015年与被执行人余某及林州某工程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将位于睢县某商场三期工程承包给张三的商丘某劳务公司,工期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0日,由于余某资金中断,该工程于2016年9月10日被迫停工,但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机械架材,工程的停工给张三及其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双方一直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诉至法院,2020年4月,经睢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某同意于2020年7月1日之前向张三支付赔偿款100万元。
    协议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余某一直未履行,案件到了执行阶段,经过查询余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因该案涉及申请执行人向其雇佣的工人发放劳务费,一年多来,执行法官王海涛一直未放弃,时刻关注余某的财产状况。
    2022年该案迎来了转机,王海涛通过查询发现余某申请执行他人的一笔款项即将到位,于是决定在余某申请执行的执行款到位之后直接扣划,避免余某转移财产。
    在余某的款项到位之后,王海涛果断采取措施,全部划到申请执行人商丘某劳务公司账上,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100万元赔偿款,并在拿到款项后第一时间发放了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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