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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探索“法官+调解员”互助调解模式 助推纠纷顺利调处

  发布时间:2022-04-14 19:03:54


    入住异乡酒店,导致意外受伤,两次入院治疗,责任谁大谁小该如何判定?双方矛盾突出,调解员又对专业法律问题不知如何辨别,矛盾该如何化解?商丘中院利用“法官+调解员”互助调解模式,助推一起经营场所经营者责任纠纷顺利调处。
    近日,商丘中院特邀调解员赵红英手里分到了这样一起上诉案件。家在辽宁的小六(化名)入住商丘市某酒店,住宿期间,小六将脚放在酒店洗脸池中洗脚,不料酒店洗脸池盆底脱落,导致小六右脚肌腱断裂。在商丘某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返回辽宁后又去当地康复医院康复治疗48天。小六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不成后,起诉至睢阳区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各负50%的责任。酒店不服判决,以小六的受伤系因其本人存在重大过错、不当使用洗脸池导致为由,上诉至商丘中院。
    调解员赵红英拿到案件后,她第一时间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酒店认为事故的主要责任应由小六承担,因小六不当使用洗脸池,才导致了损害结果,酒店不应当承担责任,表示只愿意适当出一点慰问金,而小六则坚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也不愿意做出大的让步。一时间调解进入胶着状态。
    赵红英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有无过错,过错责任又该如何分担,但是具体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赵红英对这个专业的法律问题陷入了迷茫,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辨别。
    想到商丘中院近日正在探索“法官+调解员”互助调解模式,赵红英似乎找到了破解难题的方法,于是抓紧时间和案件的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郭玮进行沟通,并说出了自己的疑问:“小六对自己受伤的结果是否存在过错?酒店有没有过错?双方责任应该如何分担……”。郭玮利用多年的办案经验,将案情进行了详细分析,很快消除了赵红英的疑惑,给赵红英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吃了一颗定心丸。
    为了促进案件的调解,郭玮提出与赵红英分头行动。赵红英先与酒店和小六进行沟通协调,询问双方的和解意向和诉求。随后,郭玮与小六的代理律师沟通,从法律层面出发释法明理,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后酒店与小六成功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日,商丘中院正在积极探索“法官+调解员”互助调解模式,调解员负责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探求双方和解意向,寻求调解途径,把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法官则帮助调解员解决调解中遇到的法律上的难题,负责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劝说引导,争取在调解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真正的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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