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法院:
法官登门送案款 暖心执行映初心
“真的太感谢你们,不仅为我们拿到了案款,还大老远亲自送到家里来……”7月4日,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耿伟亚一行3人驱车25公里来到睢阳区娄店乡某村,为申请人李某某送款上门。收到沉甸甸的5万余元执行款,李某某及其家属感激不已,为法院暖心执行表达了深深谢意。
案件回顾
据了解,李某某与韩某某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睢阳区法院依法审理,判令韩某某等人补偿李某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9356.72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韩某某始终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某只能拿着判决书至睢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耿伟亚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韩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韩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将韩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当天,经耿伟亚多次深入做工作,韩某某将全部案款一次性付清,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登门送案款

在通知申请人李某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耿伟亚了解到遭受丧子之痛的李某某正卧病在床,无法到院办理领款手续。为尽快将钱送到当事人手上,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耿伟亚决定主动登门,当面将这笔5万余元的赔偿金交付李某某手中。
到李某某家中之后,面对一脸诧异的李某某,耿伟亚说明来意,简单寒暄之后,在申请人家人的见证下,将上述执行款发放给李某某,并现场办理了领款手续。李某某看着耿法官湿透的衣衫,对法院的便民之举连声道谢。(刘军)
睢县法院:
炎炎烈日 执行热度再升温
“没想到这么热的天气你们会追到开封来,申法官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了,我应该按照法院的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我现在就凑钱。”被执行人张某对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申震说。
案情回顾
原来,魏某经营香蕉批发生意,张某系其客户。2019年10月,张某因生意需要多次向魏某赊购纸箱共计价值14170元,但迟迟不支付货款,魏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抱有侥幸心理,故意躲避,也不接法院电话,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2022年6月16日,魏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

申震拿到卷宗材料后,通过查找确定了张某的现住址。为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日上午,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开封,经过搜寻,在某批发市场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见到法院工作人员,张某仍不以为然,找理由拖延。申震等执行干警顶着烈日耐心做张某思想工作,向他释法说理,说明抗拒执行的严重性和不利后果,同时劝说张某:“你和魏某都是多年的生意伙伴,一直交情很好,现在你却赖账不还,做生意讲信用,这是最起码的。若魏某宣扬出去,以后谁还愿意相信你,谁还愿意跟你搭伙做生意呢?”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解,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为执行干警不惧艰辛,积极为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努力奔波表示钦佩,于是联系家人凑齐全部欠款当即履行,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