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的法律维权和风险防范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28日,商丘中院民三庭副庭长、破产审判法官曹燚森到商丘某破产重整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据了解,该企业是一家破产重整企业,案件承办法官便是曹燚森。自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以来,曹燚森一直十分重视该企业的后续发展,在政府、法院、债权人、破产管理人等多方努力下,引入了公益债务人及投资人,现该企业所属酒店项目正在装修、烂尾项目已恢复建设。目前,该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正在审查中,近期将作出裁决。

宣讲中,曹燚森根据企业特点与现阶段房地产行业发展遇到的机遇与风险,建议企业要稳定投资心态、重视合规化经营,并针对破产重整企业如何保障投资者权益进行了详细介绍。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讲问题针对性很强,为企业带来了很多有益指导和帮助,切实提高了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