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商丘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第一次月讲评会,对全市法院1-9月份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查摆分析当前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导推进市营商办确定的营商环境攻坚目标进程。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必须长期坚持,全市两级法院务必要认真对待,绝不能敷衍塞责、麻痹懈怠、畏首畏尾、不推不动。
会议要求,要坚定信心,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一是全面提升执行合同指标。持续深化一站式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纠纷源头治理、非诉化解和诉中调解。夯实审判质效基本面,依法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提升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有效缩短执行合同耗时指标。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规范和强化涉企财产保全程序,切实压缩执行案件平时结案用时,提高网拍成交率,提升整体执行质效。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提升办理破产指标。要推动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简易程序在办结破产案件中的占比。规范“执转破”案件筛选、审查、立案、简化审理的办案流程,构建“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一体”的新格局,畅通低效劣势企业出清渠道,尽快实现“执转破”案件零的突破。要强化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强化联动解决机制,发挥府院联动的整体效应、协同效应,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办理。三是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紧盯质效性指标攻坚目标,狠抓推进金融公司类案件专业审判。落实证券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网上调解工作机制要求,提高调解效率和中小股东诉讼便利度。加大企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中小投资者专业知识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对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企业司法满意度。积极加强各法院与与本级本地工商联、商会的联动,确保“法院+商会”调解组织的早日落地。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中院审委会委员、处级领导干部邢宝书,中院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营商环境专班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及专班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