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刚过,梁园区法院执行局就得到一条线索,家在周口太康的被执行人王某昌,10月9日将在柘城办事。得知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进行了相关准备,10月9日下午,几名干警老早就在王某昌将要去的某乡进行等候。下午天将黑时将王某昌抓个正着,并押回市里。
2020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昌、李某兰,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贾某借款5.8万元。为了能借到钱,王某昌、李某兰两人可是好话说尽,不仅承诺了利息,还信誓旦旦务必按时还钱。可把钱借到手后,再也见不到人影了。为了要回逾期的借款,贾某起诉到法院。审理阶段,王某昌、李某兰两人继续采取拖延的办法,与申请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声称分批还款,而后又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原告只得申请执行。可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也没有找到王某昌、李某兰的踪影,更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10月9日,执行法官接到执行线索,得知躲避两年的王某昌将在下午到柘城县某乡办事,干警立即办理相关手续,驱车赶往柘城,在预计地点等了两个多小时后,王某昌才出现在干警的视线中,干警上前出示证件和拘传手续,将王某昌押上警车,回到市里后已经夜晚8点多。鉴于王某昌被拘传后意识到拒不还款的后果,思想发生了转变,积极联系亲属筹备执行款,干警决定暂时将其拘押在法院,给予被执行人一个偿还欠款的机会。
第二天,经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最终王某昌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并履行了部分执行款。
在办理此案时,根据法院同步协调机制的线索,另一起案件同样涉及被执行人王某昌,消息传达法庭后,法庭也立即组织干警来到法院羁押室,将长期无法送达的法律手续向王某昌履行了手续。原来是他2019年6月向另一案原告李某营借款10万没有偿还,并且案件已经进入审理程序。这一次拘传,让两起案件都有了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