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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栏 | 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抚恤金分配起争端 法官细心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2-10-13 09:11:49


    10月11日,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受理了一起因抚恤金分割引发的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李涛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冰释前嫌,一家人重归于好。

    原告刘女士2005年与乔某相识结婚,领取了结婚证一起生活。乔某生有两子两女,均已成家另过。2020年10月乔某突发心脏病去世,乔某的两个儿子顺利地为乔某办理了后事。也顺利领到了乔某去世后的抚恤金,乔某的儿子把领到的抚恤金存在自己的名下,不分给刘女士。刘女士多次找乔某的两个儿子要求分得自己的那部分抚恤金,乔某的两个儿子不给,引发纠纷。刘女士到法庭起诉了乔某的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

    承办法官李涛考虑到此案关系到复杂家庭的亲情问题,不能一判了之,否则不仅化解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将影响到老人的养老问题。为此,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从抚恤金的性质、子女的赡养义务等法律问题和尊老爱幼等家风家训作为切入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亲情入手,疏解各方对立情绪,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将本案涉及的抚恤金分配、赡养详细进行讲解。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讲情、讲理、讲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乔某逝世后的抚恤金扣除实际丧葬费后,剩余的款项由乔某的两个儿子支付给刘女士4万元,当庭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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