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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民事法官调解疑难赔偿案赢得群众普遍称赞

  发布时间:2009-12-31 16:43:06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2月31日上午,一阵清脆的鞭炮声响彻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门前,三位手持书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红锦旗的群众满怀感激和喜悦之情,快步向迎接他们的法官们走来,当事人代表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放下,感谢之情溢于言表,引来过往群众的驻足观看。

         2009年5月8日,刘一某驾驶摩托车撞上李某某家的汽车,造成两车损坏,刘一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一某的母亲刘某母、妻子张某某和三个儿女向车主李某某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车损费、间接受害人抚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60745元。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部分营赔付刘某母等五人各项损失112149元,由李某某承担精神抚慰金20000元。李某某以死者刘一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为由,拒绝支付精神抚慰金并提起上诉。

        张某某因丈夫的去世而整日精神恍惚,三个孩子年幼,家里的事务全由乡邻帮助,二审开庭前,张某某因整日忧愁,担心不能得到赔偿而服毒自尽,经抢救挽回了生命。二审法官了解到情况后,多次对张某某进行心理疏导,走出心理阴影,引导她提高生活的信心,此外,对上诉人李某某进行了耐心说服,终于同意支付精神抚慰金1.7万元,同时,为了受害人家属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承办人又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负责人,说服其主动履行112149元的赔付款,避免了受害人的诉累。为了不让当事人来回多跑路,承办人晚上加班加点赶制调解书,并先行垫付了应退回的二审诉讼费用,张某某的家人在接到调解书时对承办人深鞠一躬表示谢意。

        为表示对办案法官的谢意,刘一某的母亲刘某母、妻子张某某请人制作了锦旗,并委托其村委会领导专程到法院,衷心感谢一心为民的好法官,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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